京兆是西安的古称,为汉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称,所辖范围相当于陕西西安及其附近所属地区,也是古代的二级行政单位,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对都城辖域的谓称。 京兆一词在《水经注》《隋书·地理志》等书中均有记录。
地名:(1)? 漢置,為京師三輔之一。見「京兆尹」條。(2)? 民國初年改稱清順天府為「京兆」,直隸中央。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遂廢入河北省。今北平市為其舊治。
職官名。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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