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仪灋 ”。礼仪法度。《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三》:“守于民财,无亏之以利;立于仪灋,不犯之以邪。”《史记·叔孙通列传》:“ 高帝 乃悉去 秦 苛仪法,为简易。” 宋 苏舜卿 《上杜侍郎启》:“然阁下为世标矩,人所仰属,坐镇藩屏,列邑承风,举动言论,播为仪法。” 清 恽敬 《书<三国志>后》:“然 蜀 用 汉 仪法,无志、表亦传;若 吴 魏 之制皆不传矣,此夺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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