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过适 ”。责备;怪罪。《逸周书·酆保》:“呜呼!王孙其尊,天下适无,见过过适,无好自益,以明而迹。” 王念孙 《读书杂志·逸周书一》:“此文本作‘无见过适,无好自益,以明而迹。’三句各四字,而以适、益、迹为韵。适读为謫,无见过謫者,无见责於人也。” 清 陈确 《答沉朗思书》:“仁兄至不惜以身示教,谓但见己之不修,未觉人之过謫,善甚,善甚。”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kKoU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