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煎:即延长煎煮时间10-15分钟或更长时间。包括有效成分不宜煎出的矿物、贝壳药类,如磁石、牡蛎等;须久煎去毒的药物,如附子、川乌有毒,均应先煎;治疗特殊需要,如大黄久煎泻下力缓,欲减其泻下力则应先煎。2.后下:即缩短煎煮时间。3.包煎:花粉、细小种子及细粉类药物应包煎,因其易漂浮在水面,不利煎煮。4.另煎:少数价格昂贵的药物须另煎,以免煎出有效成分被其它药物的饮片吸附,如人参、西洋参等。此外,据临床治疗需要也可另煎。5.烊化:即溶化或熔化。6.冲服:有些入水即化的药或原为汁液性的药,宜用煎好的其它药液或开水冲服。7.煎汤代水:如灶心土。
(1).熬药。 南唐 李中 《秋夕病中作》诗:“煎药惟忧涩,停灯又怕明。”
(2).汤药。《红楼梦》第二八回:“吃两剂煎药,疏散了风寒。”
以水煮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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