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时士大夫私家关于书札体式、典礼仪注的著作,通名书仪。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风操》:“ 江 南轻重各有谓号,具诸《书仪》;北人多称名者,乃古之遗风。”《隋书·经籍志》、《新五代史》和《崇文总目》著录有关的著作甚多,现仅存 宋 司马光 《书仪》。
(2).旧时馈赠钱物所写的礼帖和封签。泛指馈赠的钱物。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词林·交际》:“词林交际最简,其始入者,合衙门自政府以下至史官,各送贺仪分金七分,即书名於书仪之上,不具他柬。” 明 汤显祖 《牡丹亭·谒遇》:“左右,取书仪,看酒。”《醒世恒言·卢太学诗酒傲王侯》:“﹝ 汪知县 ﹞差人送三两书仪,就致看花之意。”
以買書為名送給老師的禮金。舊時送禮須寫禮帖和封簽,作為送禮的名目。後即以書儀作為餽贈財物的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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