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南朝时期,郡侯均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袭性,食邑从数千户到万户不等,以郡立国,封国置相,相的职责相当于太守。
(1).爵名。 晋武帝 封 羊祜 为 南城侯 ,置相,与郡公同,为郡侯之始。历代因之。 金 之郡侯位在郡王、国公、郡公之下。 元 与 金 同, 明 以后废。参阅《通典·职官十三》。
(2).一郡之长,知府。 闽 徐夤 《寄僧寓题》诗:“安眠静笑思何报,日夜焚修祝郡侯。”
晉朝時始置的爵位,下置相,至明朝時始廢。
知府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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