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代官场送礼,具一书一帕,称书帕。实际上是指行贿用的金银财宝。《jin*瓶*梅词话》第三六回:“今日有 东昌府 下文书快手往京里,顺便捎了一封书帕来,説是太师爷府里 翟大爹 寄来的书与爹。小的接了,交进大娘房裡去了。”《明史·韩一良传》:“臣两月来辞却书帕五百(金),臣寡交犹然,餘可推矣。” 清 姚之駰 《元明事类钞·书帕长安》:“ 赵南星 疏:‘司选者每遇退朝,羣遮留讲陞讲调;至署则公书私书,闐户盈几,所谓面皮世界、书帕 长安 也。’” 吴晗 《灯下集·唐顺之论明代刻书》:“行贿用书陪衬,显得雅一些,有个专门名词叫书帕。”
書籍與手帕。明朝官場中習慣用書籍、手帕作禮物,後來改用金銀珠寶,仍稱為「書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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