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除官职的文书。 宋 魏泰 《东轩笔录》卷十:“ 陆经 、 庆历 中为馆职。一日,饮於 相国寺 僧 秘演 房,语笑方洽,有一人箕踞於旁,睥睨 经 曰:‘祸作矣,近在顷刻,能復饮乎?’……薄暮,饮罢上马,而追牒已俟於门, 陆 惶惧不知所为。”
(2).收缴度牒。 清 褚人穫 《坚瓠十集·僧奸判》:“爱卿着另配良人,姦僧宜追牒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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