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讲学者与听讲者,坐席之间相距一丈。后用以称讲席,引申为对前辈学者或师长的敬称:函丈或陈,殆为虚器伏希函丈裁之。
亦作“ 函杖 ”。1.《礼记·曲礼上》:“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 郑玄 注:“谓讲问之客也。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原谓讲学者与听讲者坐席之间相距一丈。后用以指:讲学的坐席。《隋书·炀帝纪上》:“自时厥后,军国多虞,虽復黌宇时建,示同爱礼,函丈或陈,殆为虚器。” 宋 陆游 《斋中杂兴》诗之一:“成童入乡校,诸老席函丈。” 清 纳兰性德 《上座主徐健庵先生书》:“牓发之日,随诸生后端拜堂下,仰瞻风采,心神肃然。既而屡赐延接,引之函丈之侧。”
(2).对前辈学者或老师的敬称。 宋 陆游 《江西到任谢史丞相启》:“早亲函丈,偶窃绪餘,曾未免於乡人,乃见待以国士。” 金 王若虚 《跋王进之墨本<孝经>》:“吾友 王进之 得其墨本而宝蓄之,仍图函丈之像,以冠其首。” 明 徐渭 《答龙溪师书》:“冒妄之深,伏希函丈裁之。” 清 顾炎武 《哭李侍御灌谿先生模》诗:“函杖天涯远,杓衡岁序移。无繇承问讯,祗益叹差池。” 子虚子 《湘事记》:“九月十四日 芝祥 来电曰:‘ 瀏阳 刘蔚庐 夫子函丈:千里一堂,并告 组庵 。’”
對老師的尊稱。因舊時講席間相隔一丈,以容人聽講,故有此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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