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运动是指1963年至1966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城乡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动的内容,前期在农村中是“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后期在城乡中表现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 1965年1月14日 中央印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这个文件是1964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制定的。它纠正了在农村社教运动中打击面过大等问题。首次提出了要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文件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简称“四清”运动。
(1).乐律名。指宫清、商清、角清、徵清四高声。《宋史·乐志四》:“ 汉 律以四清为至阳之气,在二十八宿为虚、昴、星、房,四者居四方之位,以统十二律。”参阅 清 毛奇龄 《圣谕乐本解说》二。
(2).四位清高的人,即 晋 王羲之 、 唐 轩辕弥明 、 卢仝 、 宋 林逋 的合称。见 元 揭傒斯 《题四清图》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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