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因犯罪没入官中为奴的民户。《金史·食货志一》:“甚而丁忧鬻以求仕,监户鬻以从良,进士出身鬻至及第。”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一:“元妃 李氏 ,其家因罪没入官为奴婢,属监户。”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五章第二节:“ 金 朝官奴婢中,原为平民籍没入官的,隶属宫籍,称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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