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广义上指传授佛法,狭义上特指传承佛教宗派法脉,事实上也就是选择和确认有资格担任寺院住持(主持讲经说法和领导僧尼参禅悟道修行的僧侣)之僧侣的一个过程。 在佛教禅宗门派中,又称此为嗣法,即由上师将“佛祖源流”和“衣钵(袈裟和乞食器皿)”传递给接法人,作为选择和确认住持寺院法席继承人资格的凭证。 佛教禅宗从六祖惠能开始不再把传递“衣钵”作为传法的凭证,,而改以传递《法卷》作为选择和确认住持寺院法席继承人资格的凭证。
(1).佛教谓师徒以佛法相传授。 唐 顾况 《鄱阳大云寺一公房》诗:“se*界聊传法,空门不用情。”《五灯会元·西天祖师·弥遮迦尊者》:“六祖 弥遮迦尊者 ,中 印度 人也,既传法,已游化至 北天竺国 。”《宋史·王安石传》:“二人守其成模,不少失,时号 絳 为‘传法沙门’, 惠卿 为‘护法善神’。”
(2).泛指以学问、方法相传授。 唐 张籍 《隐者》诗:“问年长不定,传法又非真。”
佛教用語。教授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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