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承 五代 后唐 制,举人获准不经解试(荐名于朝廷的地方考试),直接参加礼部试,称“免解”。《宋史·选举志三》:“旧,太学遇覃恩无免解法, 孝宗 始创行之。” 宋 赵昇 《朝野类要·举业》:“﹝十岁以下﹞若能通五经以上,则可以州官荐入於朝廷,而必送中书省覆试,中,则可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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