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代越界销售茶叶的额外捐税。《宋史·食货志下六》:“ 孝宗 隆兴 二年, 淮东 宣諭 钱端礼 言:‘商贩长引茶,水路不许过 高邮 ,陆路不许过 天长 。如愿往 楚州 及 盱眙 界引,贴输翻引钱十贯五百文。如又过 淮北 ,贴输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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