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断指 ①指因外伤而指断者。见《外治寿世方初编》。有:“误断指头,降香研末掺之,包以丝绵七日。忌落水冒风……。又真苏木为极细末掺于断指间接定,外用蚕茧包缚牢固,数日即如故。” ②指调疽之色黑无脓者,亦名断指疔,因该病可致指断,故称断指。出《外科大成》卷二。治宜以温阳通脉,活血祛瘀为主,晚期经药物治疗无效者,应截去患指以泄其毒。详见脱疽条。
(1).古代的一种肉刑。《管子·侈靡》:“断指满稽,断首满稽,断足满稽。”
(2).泛谓斩断手指。《墨子·大取》:“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新唐书·忠义传中·张巡》:“因拔佩刀断指,一座大惊,为出涕。”《宣和遗事》前集:“ 大观 四年,禁燃顶、炼臂、刺血、断指之类。”
(3).指被截断的手指。如:断指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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