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佣。 宋 沉括 《梦溪笔谈·杂志二》:“ 太祖 朝……京师卫兵请粮者,营在城东者即令赴城西仓;在城西者令赴城东仓,仍不许佣僦车脚,皆须自负。”
(2).指雇人的费用。《续资治通鉴·宋仁宗景祐二年》:“其无丁之家,倍其佣僦,人倍其劳,半途亡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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