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官名。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明代于应天、顺天,清代于顺天、奉天设置府尹,其佐官称府丞。始于汉代之京兆尹。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宋代开封之府尹不常置。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另外,泰国的府一级的行政长官也被中文翻译为“府尹”
職官名。始於漢代於京畿置的京兆尹,掌地方行政。唐代西都、東都、北都亦各置府尹,明、清襲之。後泛指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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