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隶属于甘肃省平凉市,位于甘肃东部、陕甘交界处,因地处泾河川腹地而得名。截至2019年全县辖14个乡镇,215个行政村,总面积1409.3平方公里。2021年年末户籍人口34.65万人,全县地区生产总值46.13亿元。 2019年9月,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泾川县气候大陆性显著,四季分明,冷暖起伏不大,降雨多集中于夏季,地貌地形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 截至2021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成人教育机构)288所,医疗卫生机构374个。 旅游景点有王母宫、大云寺、南石窟寺等。 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泾州降为散州,属平凉府,撤泾川县,县事由州直理。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泾州属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平凉府,领灵台1县。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泾州升为省直隶州,领灵台、镇原、崇信3县。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泾川县改属甘肃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即 泾溪 。 唐 李白 《泾川送族弟錞》诗:“ 涇川 三百里, 若耶 羞见之。”参见“ 涇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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