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已甚 bù wéi yǐ shèn
《孟子·离娄下》:“ 仲尼 不为已甚者。” 朱熹 集注:“已,犹太也。 杨氏 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后以“不为已甚”谓不做过分的事,适可而止。 宋 王安石 《洪范传》:“不言‘攸好德,则锡之福’,而言‘曰予攸好德,则锡之福’,何也?谓之皇极,而不为已甚。” 清 林则徐 《谆劝殷富平粜并严禁牙行铺户囤米抬价告示》:“似此久为囤积,其意何居?本应封贮到官,押令平糶,缘恐差役藉端骚扰,是以不为已甚。”
已甚:过分。不做得太过分。多指对人的责备或处罚适可而止。不为已甚是成语。
不做過分的事。語出孟子.離婁下:「仲尼不為已甚者。」後常指對人的責罰或批評要適可而止,不可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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