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犬旤 ”。古代将与犬有关的变异视作凶兆,附会人事,称为“犬祸”。语出《史记·吕太后本纪》:“三月中, 吕后 祓,还过 軹道 ,见物如苍犬,据 高后 掖,忽弗復见。卜之,云 赵王如意 为祟。 高后 遂病掖伤。”《汉书·外戚传上·高祖吕皇后》:“太后持天下八年,病犬祸而崩。”《汉书·五行志中之上》:“於《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旤。”《隋书·五行志上》:“天夺其心,爵加於犬,近犬祸也。”《清史稿·灾异志四》:“《洪范》曰:‘金曰从革。’金不从革,则为咎徵。凡恆暘、诗妖、毛虫之孽、犬祸、金石之妖、白眚、白祥皆属之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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