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年间有这样一项规定:凡人员远离所居地百里之外,都需由当地政府部门发给一种类似介绍信、通行证之类的公文,叫"路引",若无"路引"或与之不符者,是要依律治罪的。"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古代的通行凭证。 元 施惠 《幽闺记·文武同盟》:“你去渡关津,怕有人盘问,又没个官司文凭路引,此行何处能安顿?”《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 张万户 ﹞写下问候书札,上寿礼帖,又取出一张路引,以防一路盘詰。”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国日记·光绪十七年二月十三日》:“ 康熙 年间, 义国 教士 马国贤 以善绘油画驰名,居 中国 京都十有三年,供奉内庭,颁赐大缎马匹等物,并发路引,许携 华 生五名航海西归。”
路條、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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