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时承办酿造,实行包税,叫“扑酒”。 宋 叶适 《平阳县代纳坊场钱记》:“自前世乡村以分地扑酒,有课利买,名净利钱,恣民增钱夺买,或卖不及,则为败缺而当停闭,虽当停闭,而钱自若,官督输不贷。”参阅《宋史·食货志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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