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追究。《梁书·侯景传》:“夫畏懦逗留,军有常法……以帝之犹子,而面缚敌庭,实宜絶其属籍,以衅征鼓。陛下曾无追责,怜其苟存,欲以微臣,规相贸易。” 任光椿 《戊戌喋血记》第十九章:“就算 谭嗣同 一人有罪,也应是一人有罪一人当,朝廷也并无追责妻孥的旨意呵!”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nukB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