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选文士的权柄。 唐 黄滔 《上杨侍郎启》:“伏以侍郎荣司文柄,弘阐至公,歷选滞遗,精求文行。” 宋 王谠 《唐语林·德行》:“﹝ 崔枢 ﹞明年登第,竟主文柄,有清名。” 清 赵翼 《胡豫堂视学江南相见话旧》诗:“迴翔散地无营竞,十年偏屡持文柄。”
(2).评定文章的权威。 唐 刘禹锡 《祭韩吏部文》:“手持文柄,高视寰海,权衡低昂,瞻我所在。” 唐 李贻孙 《<欧阳行周文集>序》:“精於理,故言多周详;切於情,故叙事重復,宜其司当代文柄以变风雅。” 清 王士禛 《古诗选·五言诗凡例》:“固知此道真赏,论定不诬,非可以 东阳 ( 沉约 )、 零陵 ( 范云 ),身参佐命,遂堪劫持一代文柄也。”
評定文章、考選文士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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