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韵大鼓,清末民初形成并流行于北京、天津地区。由当时的鼓书艺人刘宝全等把原用河北语音演唱的木板大鼓改用北京语音演唱,广泛吸收京剧唱腔及北京流行的民间曲调创制新腔,并在木板大鼓原有伴奏乐器三弦外,增加了四胡和琵琶,形成了一直流传至今的京韵大鼓。
流行於我國河北、東北、華東地區的一種曲藝。以木板大鼓結合清音子弟書,並吸收平劇、梆子及其他說唱藝術等發展而成。起初多演唱長篇,後主要演唱短篇,只唱不說。唱詞基本為七字句,唱腔主要有起板、平腔、快板等。一人演唱,自擊鼓、板,以三弦、四胡、琵琶等為伴奏樂器。因自清代起流行於北平、天津二地,故亦稱為「京津大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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