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饰有鸟形、鸟羽或象骨的酒器。一说为牺尊和象尊的合称。《礼记·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 周公 於大庙,牲用白牡,尊用牺象。” 郑玄 注:“尊,酒器也。牺尊以沙羽为画饰,象骨饰之。”《左传·定公十年》:“且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 杜预 注:“牺象,酒器,牺尊,象尊也。” 孔颖达 疏:“ 郑众 云……牺尊饰以翡翠,象尊以象凤凰。 阮諶 《三礼图》:牺尊画牛以饰,象尊画象以饰,当尊腹上画牛象之形。 王肃 以为牺尊象尊为牛象之形,背上负尊。 魏 太和 中, 青州 掘得 齐 大夫 子尾 送女器,为牛形而背上负尊,古器或当然也。” 唐 刘禹锡 《上仆射李相公启》:“夫沟中之木,与牺象同体。追琢不至,坐成枯薪;朱而蓝之,犹足为器。” 明 杨珽 《龙膏记·起衅》:“南衙北府无相抗,怎把干戈暗藏牺象。”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