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 所悬名牒,牒上有名者准其进入。后用以指在朝为官。《文选·谢朓<始出尚书省>诗》:“既通 金闺 籍,復酌琼筵醴。” 李善 注:“ 金闺 ,即 金门 也。《解嘲》曰:‘歷 金门 ,上玉堂。’ 应劭 《汉书》注曰:‘籍者,为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悬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 唐 韦应物 《答韩库部》诗:“名列 金闺 籍,心与素士同。” 宋 沉遘 《送陈舜俞寿州从事》诗:“未引 金闺 籍,聊为幙府宾。”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pNSMCX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