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年老退休去职。所谓休致,即将职位还给朝廷的意思。清制,因衰老不能胜任而自请去职,称自请休致;朝廷亦常对衰老不能胜任官员给予“原品休致”。如因老不称职,因而被命令退休或加以处分,称勒令休致,皇帝有时命令御试成绩低下官员“罚俸休致”。
(1).官吏年老去职。 宋 王禹偁 《高闲》诗:“更待吾家婚嫁了,解龟休致未全迟。” 元 方回 《老而健贫而诗自志其喜》之一:“弱冠至休致,日须成一诗。”《明史·选举志三》:“有学识才干者辟赴中书,与年老者参用之。十年以后,老者休致,而少者已熟于事。”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罗刹海市》:“遂上疏乞休致,不许;又告休沐,乃给三月假。”近代史资料增刊《太平天囯资料·史致谔与外国侵略者往来信函选录》 祁龙威 说明:“ 史致諤 ‘休致’后,寄居 常州 。”
(2).泛指辞官。 宋 邵伯温 《闻见前录》卷十:“有中散大夫 吴执中 者,少年登科。 皇祐 初,已作秘书丞。不乐仕进,觅休致。” 清 褚人穫 《坚瓠五集·神仙太守》:“ 华亭 张东海 为 南安 太守,律己爱物,大得民和。壮年休致,子皆成名,殊无一事累心。”
官吏因年老體衰而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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