羹和饭。《礼记·内则》:“羹食,自诸侯以下至於庶人,无等。” 郑玄 注:“羹食,食之主也。” 孔颖达 疏:“食,谓饭也。言羹之与饭,是食之主。”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pyIVtk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