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怡老。 唐 杜甫 《秦州杂诗》之十四:“何时一茅屋,送老白云边。” 唐 李商隐 《杜工部蜀中离席》诗:“美酒 成都 堪送老,当罏仍是 卓文君 。” 宋 苏轼 《送王敏仲北使》诗:“吾生如寄耳,送老天一方。”
(2).犹送终。 元 李文蔚 《燕青博鱼》第四折:“一齐的去那 皖子城 中送老。”《西游记》第三二回:“把白马卖了,买口棺木,与师父送老。”《儒林外史》第二二回:“快替我穿了送老的衣服,我立刻就要去了。”参见“ 送终 ”。
(3).旧时风俗。女嫁之夕,女伴为之送别,谓送之与丈夫偕老。 宋 周去非 《岭外代答》卷四:“ 岭 南嫁女之夕,新人盛饰庙坐,女伴亦盛饰夹辅之,迭相歌和,含情凄惋,各致殷勤,名曰‘送老’,言将别年少之伴,送之偕老也。”
消遣老來的時日。
送終,料理老人家的喪事。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