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扣刻 ”。截留财物,不按应发的全数发给。《初刻拍案惊奇》卷四:“世间有做将帅扣刻军餉,不勤武事,败坏封疆的。” 清 侯方域 《代司徒公屯田奏议》:“敢有卖閒占役,以老幼滥充,及扣尅月粮者,察访纠参,重寘之法。”《儒林外史》第一回:“ 翟买办 扣尅了十二两,只拿十二两银子送与 王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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