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乡射礼共射三次,第二次以射中皮质的箭靶为主,故称“主皮”。《周礼·地官·乡大夫》:“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主皮谓善射。” 孙诒让 正义引 凌廷堪 曰:“三曰主皮者,即乡射礼之三耦及宾、主人、大夫众耦皆射也。司射命曰:‘不贯不释。’盖取其中也,故谓之主皮。 马 氏《论语》注‘次主皮为能中质’是也。是谓第二次射……主皮之名,盖起於大射。大射张皮侯,以皮饰侯,又方制之以为鵠,故以中鵠为主皮。”
(2).泛指射中目标。 唐 耿湋 《和王怀舟观西营秋射》诗:“主皮山郡晚,饮算柳营寒。” 宋 王禹偁 《射宫选士赋》:“取于德而不尚力,非蹲甲而射之;求诸己而不反于身,乃审固而中矣。是谓绎志,孰云主皮?” 元 杨景贤 《西游记》第三本第十二折:“蹬弩开弓那威势,一箭箭往前射;则见他金莲朵朵遮胸臆,早难道射不主皮?”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