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天之功,是汉语成语,意思是把上天所成就的功业说成是自己的成就,比喻存非分之想,把不属于自己的功劳归于自己。例句有“这项成果是同志们共同取得的,他贪天之功,大伙不会答应”。 该词语出自先秦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成语用法为偏正式,作宾语,含贬义。 相关句子有“岂敢贪天之功,遂尔僭妄。”出自清代陈忱的《水浒后传》第三十四回。近义词有坐享其成、好大喜功、反义词有功成不居。
贪天之功是成语。
將自然成功的事情據為自己的功勞。語出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後用以指把別人的功勞據為己有。宋史.卷三四五.劉安世傳:「惇與蔡確、黃履、邢恕素相交結,自謂社稷之臣,貪天之功,徼幸異日,天下之人指為『四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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