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开大指与中指之间的长度。磔,以手度物之称。《翻译名义集·数量》:“《通俗文》曰:‘张申曰磔。’ 周 尺,人一尺,佛二尺。 唐 於 周 一寸上增二分,一尺上增二寸,盖 周 尺八寸也。” 唐 慧琳 《一切经音义》卷二四:“一磔手者,取大指中指所极为量也。”
印度的尺制。伸中指與大指所量的長度,以周尺計算,人一尺,佛二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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