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宋代的地方教育组织。藏书、供祭和讲学是构成书院的“三大事业”。书院之名始见于唐代,但发展于宋代。最初,书院为民办的学馆。原由富室、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当时,著名的书院有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阳书院等。后由朝廷赐敕额、书籍,并委派教官、调拨田亩和经费等,逐步变为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组织。仁宗庆历年间,各地州府皆建官学,一些书院与官学合并。神宗时,朝廷将书院的钱、粮一律拨归州学,书院一度衰落。
舊時私人教學讀書的場所。唐明皇置麗正書院,集文學之士,為我國書院設置之始,此後盛行於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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