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宠妾。《汉书·刘向传》:“採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 颜师古 注:“孽,庶也;嬖,爱也。”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rgTl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