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南朝时官僚贵族、地主豪强荫庇的依附人口。衣食客之名最早出现于西晋,太康元年(280)颁布的户调式规定了各级官僚有荫族、荫客的权利。衣食客即荫客之一,在贵族官僚庇护下获得复除,可免去承担国家赋役。各级品官荫占衣食客的具体数量是:第六品以上官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及诸低级武职皆一人。此后,东晋南朝也规定,“都下人多为诸王公贵人左右、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皆无课役”。六品官以上并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官各二人,第九品官为一人。
指 晋 代世族豪强荫庇下的一种与奴相似的仆役。《晋书·食货志》:“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及举輦……一人。” 清 方以智 《通雅·称谓》:“此 晋武 平 吴 后制。王公近郊有芻藳之田,又得廕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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