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戒律。正午以前为时,正午以后为非时,时则食,非时则不得食。但饮苏油、蜜、石蜜果汁等。名非时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佛经戒比丘非时食,盖其法过午则不食也。” 宋 张镃 《谢岂庵饷澄粉圆子》诗“始知可助非时供”自注:“释氏斋后食,名非时食。”参见“ 非时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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