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舟求剑”之省。 唐 白居易 《得乙居家理廉使举请授官吏部以无出身不许使执云行成於内可移於官》:“抡琐琐之材,则循旧格;刈翘翘之楚,寧守常科?幸当仄席之求,无惑刻舟之执。” 明 徐渭 《自书小像赞一》:“人又安得执斯图,以刻舟而守株!” 清 陈廷焯 《白雨斋词话》卷五:“ 史梧冈 《西青散记》载 双卿 事甚详,或疑其寓言,亦刻舟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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