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汉 魏 时称 胡 羌 等少数民族归附朝廷为“义从”。取归义从命之意。《后汉书·西羌传·湟中月氏胡》:“ 湟中 月氏胡 ……又数百户在 张掖 ,号曰 义从胡 。”《后汉书·段熲传》:“ 熲 将兵及 湟中 义从 羌 万二千骑出 湟谷 。”
(2).称由 胡 羌 丁壮组成的军队。《后汉书·邓训传》:“ 湟中 诸 胡 皆言:‘ 汉 家常欲鬭我曹,今 邓使君 待我以恩信,开门内我妻子,乃得父母。’咸欢喜叩头曰:‘唯使君所命。’ 训 遂抚养其中少年勇者数百人,以为义从。”《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一年》:“﹝ 梁习 ﹞皆礼召其豪右,稍稍荐举,使诣幕府。豪右已尽,次发诸丁强以为义从。”
(3).自愿从军者。《后汉书·公孙瓒传》:“ 瓚 常与善射之士数十人,皆乘白马,以为左右翼,自号白马义从。”《资治通鉴·汉章帝建初五年》:“帝以 干 为假司马,将弛刑及义从千人就 超 。” 胡三省 注:“义从,自奋愿从行者。”
(4).依附。《宋书·袁豹传》:“居位无义从之徒,在野靡并兼之党。”
自願隨行的人、志願從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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