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灯,又称送花灯,中国传统民俗。即在元宵节前,娘家送花灯给新嫁女儿家,或一般亲友送给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为“灯”与“丁”谐音。这一古老的传统习俗许多地方都有,陕西西安一带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间送灯,头年送大宫灯一对、有彩画的玻璃灯一对,希望女儿婚后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儿怀孕,则除大宫灯外,还要送一两对小灯笼,祝愿女儿孕期平安。河南信阳一些地区在元宵节送灯给逝去的先人,以表达哀思和祝愿,是当地祭祀先人的一种传统习俗。
旧俗富人嫁女后第一个元宵节,送新灯以贺。 胡朴安 《中华全国风俗志·江苏·南京采风记》:“﹝送灯﹞此系富而好礼者方有之,女出阁后……逢灯节送各式新灯。” 汪曾祺 《晚饭花》:“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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