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第47回,五河县举人虞华轩买地,面积600亩,卖方要价2000两,一个姓成的农民做中间人。临到买卖成交,那姓成的对虞华轩说:“这分田全然是我来说的,我要在中间打50两银子的背公,要在你这里除给我;我还要到那边要中用钱去。”虞华轩满口答应。
贴在街头的房屋招租启事。
房子招租的廣告,貼在門上或街巷的布告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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