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诏是封建时代皇帝发布的命令、诏书里的一种特殊文种,一般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危机时,皇帝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而发布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
帝王引咎自责的诏书。 唐 白居易 《贺雨》诗:“上心念下民,惧岁成灾凶。遂下罪己詔,殷勤告万邦。”《新唐书·李抱真传》:“天子下罪己詔,并赦羣盗。”
帝王下詔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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