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院即救济院,专门收容老幼残疾而无依靠之人。北宋嘉祐(1056~1063)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祐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据旧唐书及唐会要之记载,于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之设立,亦为收容贫困者之用,宋代沿袭其例,然改为福田院。
宋 代京师所设收养老幼残疾贫民的救济院。 宋 赵善璙 《自警篇·济人》:“朝廷自 嘉祐 以前诸路皆有广惠仓以救恤孤贫,京师有东西福田院以收养老幼废疾,至 嘉祐 八年增置城南北福田院,共为四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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