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族文字是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女真族曾用来记录女真语的文字。女真文创制于12世纪金国建立后不久,与汉字同为官方文字。13世纪金亡于蒙古人之手后仍在部分女真诸部中使用至15世纪中期,后为满文所取代。 明朝初年在东北地区的女真族中还有少量使用。永乐年间四夷馆编写的《华夷译语》有女真馆杂字和来文,是研究女真文最主要的参考资料。1413年树立的永宁寺碑是现存唯一金朝灭亡之后的女真文碑刻,在黑龙江下游今俄罗斯特林附近。现存女真大字石刻共计12件,其中11件属金代、1件属明代。
女真 族创制的文字。参考契丹字和汉字制成。有大字、小字两种。大字为 完颜希尹 与 叶鲁 奉 金太祖 命制造, 天辅 三年(公元1119年)颁行。小字颁布于 熙宗 天眷 元年(公元1138年), 皇统 五年(公元1145年)始用。传世女真文字仅一种, 明 代仍在使用;是大字或小字,学术界尚无定论。
我國金代女真人參照漢字所創制的文字。分為大字、小字兩種。女真大字於金太祖天輔三年(西元1119)?制定頒行。金熙宗天眷元年(西元1138)?又制新字,於皇統五年(1145)?頒行,稱為「女真小字」。金亡後,女真字在東北地區仍有少數人使用。明代中葉後,逐漸廢行。如今流傳下來的女真文字只有一種,為明代所編華夷譯語中所收錄的女真館來文、女真館雜字及一些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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