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宗法称嫡长子之妻为冢妇,非嫡长子之妻为介妇。《礼记·内则》:“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於姑,介妇请於冢妇。” 宋 叶适 《丘安人挽诗》:“左司遗事远,介妇古风存。” 清 施闰章 《王白帆妾胡氏小传》:“ 王 泣曰:‘若功过介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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