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弃本业。倍,通“ 背 ”。古以农业为本业。《墨子·非儒下》:“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史记·太史公自序》:“民倍本多巧,姦轨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
(2).忘本。倍,通“ 背 ”。《史记·外戚世家》:“帝非我不得立,已而弃捐吾女,壹何不自喜而倍本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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