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以十干配五行,丙丁属火,因称火为“丙丁”。《吕氏春秋·孟夏》:“其日丙丁。” 高诱 注:“丙丁,火日也。” 宋 苏轼 《思无邪斋赞》:“化以丙丁,滋以河车。”《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餘不多及,閲后乞付丙丁。”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八章:“朕已再三嘱咐,每次给卿手谕,看后即付丙丁。卿万勿稍有疏忽!”
(2).代词。犹言某某。《魏书·宋世景传》:“尝有一吏,休满还郡,食人鸡豚;又有一干,受人一帽,又食二鸡。 世景 叱之曰,汝何敢食甲乙鸡豚,取丙丁之帽?吏干叩头伏罪。”
火日。丙丁於五行屬火,故俗稱火為「丙」或「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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