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賔兴”。1. 周 代举贤之法。谓乡大夫自乡小学荐举贤能而宾礼之,以升入国学。《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 郑玄 注:“兴,犹举也。民三事教成,乡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客之。既则献其书於王矣。”
(2).科举时代,地方官设宴招待应举之士。亦指乡试。 元 许谦 《送尉彦明赴开化教谕序》:“诵《诗》《书》六艺之文,以广见闻;孝弟忠信之实,以敦德行。故賔兴以示劝,简絀以致罚。” 清 戴名世 《张验封传》:“ 康熙 己卯、壬午、乙酉,当宾兴之期,公皆为分校,所得士最盛。” 严复 《救亡决论》:“以为通天地人之谓儒。经朝廷之宾兴,蒙皇上之亲策,是朝廷固命我为儒也。”
周代從鄉小學選出賢能的人,以上賓之禮升於國學。
科舉時代,士子將參加鄉試時,地方官設宴款待,稱為「賓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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