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写诏书。 唐 李肇 《翰林志》:“学士於禁中草詔,虽宸翰所挥,亦资检讨,谓之视草。” 唐 李商隐 《赠庾十二朱版》诗:“君王晓坐金鑾殿,只待 相如 草詔来。”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 仁宗 初立,今上为皇子,令中书召学士草詔。”
(2).指拟定的诏书。 清 侯方域 《于谦论》:“使 谦 率羣臣,羣臣必从,何也? 谦 之任遇深,而羣臣所恃也。乃不闻其有此举。而草詔一传, 谦 亦唯唯署名。”
草擬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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